蘭州:管好小餐飲 讓市民吃得放心
[摘要] 為了讓市民在小型餐館吃到放心餐,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年把小型餐館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無證經營、不按規則從事經營行為以及環境臟亂差等問題進行監管。 蘭州市食藥局今年把小型餐館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嚴重違規行為將處以10萬元罰款
小型餐館越來越成為市民選擇就餐的首選,同時小型餐館無證經營及臟亂差的問題也日益凸顯。為了讓市民在小型餐館吃到放心餐,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年把小型餐館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無證經營、不按規則從事經營行為以及環境臟亂差等問題進行監管。
從試點開始
實現小餐飲整體達標
記者了解到,經過治理,目前蘭州市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在餐飲具洗消、后堂操作以及原輔材料的索證索票等方面都能夠按照食藥部門的要求執行,而小型餐飲服務單位作為市民選擇就餐的聚集地,在無證經營、不按規則從事經營行為,以及臟亂差等方面突顯出很多問題。為了讓市民在小型餐館就餐時吃得放心,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做好小型餐飲服務單位整頓規范作為2012年餐飲服務監管工作的重點。食藥部門將全面推動無證餐飲服務清理整頓,重點整治無證經營或不按法定條件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行為,同時重點治理餐飲服務中臟、亂、差等影響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此外,還將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推進小餐飲整頓規范試點,努力實現提升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標。
嚴重違規經營
最高可處罰10萬元
據了解,小型餐館是指符合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下,座位數在75個以下的,具備兩條標準中任何一條的餐館。據介紹,不按規則從事經營行為是指: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進購的原輔材料必須索證索票和建立臺賬,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后堂的設施設備要俱全,且餐飲單位對信用等級和添加劑使用情況要公開,如果不具備這些條件就是違法經營,將給予警告或責令整改,限期不整改的將處以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沒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單位,非法所得在1萬元以下的處以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非法所得超過1萬元的,處以5到10倍的罰款,并依法沒收設施設備。